等了四个月,终于尘埃落地!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同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发布《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至此,纠结在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户以及消费者心中的是否可食、可养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定了!33种畜禽列入《目录》,数千万在养野生动物面临放生或无害化处理,补偿标准仍未统一
《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唐文豪《目录》首次明确33种家养畜禽,后期可调整
《目录》明确的33种家养畜禽种类,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
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详细名单已公布,请查看“5月29日新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