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邊的太陽秦始皇他爹的陽曆年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朋友:

大家好。

感謝大家放棄週末和家人、友人團聚的時間,來到這裏,和我交流,聽我講述我剛剛在三聯書店出版的新書《辛德勇讀書隨筆集》。

這套《讀書隨筆集》,包括六個分冊。這六個分冊的書名分別爲《讀史與治史》、《版本與目錄》、《天文與曆法》、《金銘與石刻》、《史事與史筆》,還有《正史與小說》。講的,都是我讀書過程中的心得和感想,當然還有寫書的旨意和思索。

儘管這些書的篇幅都不是很大,都是名副其實的“小書”,可小書畢竟也還是一本書。一下子出了這麼多本書,今天,在這裏,我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向大家一一介紹書中的內容的。那麼,就乾脆轉換一個視角,由這套書中《天文與曆法》這冊書的主題出發,給大家講講中國傳統曆法中不大受人關注的一個側面,也就是古代“陽曆年”的問題。

我並不是古代天文曆法研究的專家,之所以會談論一些這方面的問題,完全是由於自己讀古書時遇到相關的問題讀不懂,怎麼想也想不明白,這當然會影響我做研究。那麼,怎麼辦?這辦法,孔夫子早就告訴我們了,“思而不學則殆”,不能光這麼拍着腦門想,得去學。於是就現學現用,多少學得一些皮毛的知識,粗略知曉一些天文曆法的原理。

不懂就學。學東西,學知識,這並不是什麼很特別的事兒,我們每一個人從生下來就都在不斷地學。讀書,就是現代社會學知識最重要的途徑。各位朋友來到這場盛大的書展上來,就都是想要找到更喜歡、更需要的書,以讓自己學得更好。

好,那麼問題又來了——怎樣纔能學得更好呢?孔夫子在講“思而不學則殆”那句話之前,還講了一句更有深度的箴言——“學而不思則罔”,就是你得一邊學,一邊動腦子去想。可以說,這本《天文與曆法》就是這樣思索的結果(這套《讀書隨筆集》中其他那些分冊,也是這樣思索的結果)。其特點,是密切結合像我這樣的外行在讀古書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具體問題。我相信,這也是我們很多朋友同樣會感到困惑的問題,而在那些專業性很強的古代天文曆法著述中往往找不到現成的答案。

這本《天文與曆法》裏已經想到的那些思索,我想感興趣的朋友大家自己去看好了。今天,我想在這裏和大家談一談這次來上海之前剛剛想到的一件事兒。

這件事兒,是我在翻看《呂氏春秋》時偶然想到的。《呂氏春秋》這部書,由三大部分構成,這就是所謂“八覽、六論、十二紀”。《呂氏春秋》的“十二紀”,其中每一個具體的部分,都是以一個月份開頭,從“孟春之月”一直排到“季冬之月”。這部分內容,當然也可以統稱之爲“十二月紀”。春、夏、秋、冬誰都知道說的是季節,而即使沒看過多少古書,知道《仲夏夜之夢》的朋友,大多也都明白,這按照孟、仲、季排列的,是春夏秋冬各個季節之內月份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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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正嘉興路儒學

刻本《呂氏春秋》

(據《國家圖書館宋元善本圖錄》)

問題是《呂氏春秋》中的這“十二月”是個什麼樣的月份?顧名思義,“月”在曆法體系內的本義,當然應該是出自月球環繞地球的運行週期,也就是這一個週期所經歷的時間長度。但大家看看我們現在行用的所謂“公曆”——實際上是西洋的曆法,就會很容易明白,出於某種特殊的原因,人們是可以硬行把“月”的曆法涵義規定得脫離開這個週期——衹是大體上還保留這個週期的時間長度就是了。大家想一想,是不是這樣?人們再也不能根據“初一”抑或“十五”來琢磨去該約會情人,還是該去殺人放火了。

那麼,大家一定想問:那把這“月”整得這麼彆扭幹啥?像中國傳統曆法那樣的月份有多好:知道了日子,足不出戶也都清楚天上的月亮有多大。可那些西洋人的眼睛也絕不比中國人小,也都看得見月亮有圓有缺,他們爲什麼不像中國的先人一樣做?

這是因爲把要是像中國先人那樣把這個“月”過明白,就再也過不好年了。在這本《天文與曆法》裏,有一篇文章,叫《這豬年可怎麼過》,就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曆法中“年”的本義,是指地球繞日運行、亦即太陽視運動一個週期所經歷的時間長度,而這個長度不是月球繞地週期的整倍數——十二個“月”則不足一年,差個零頭;十三個“月”,就會溢出於一年之外更多。要想“年”既好過,“月”也能過個明明白白,那是白日做夢,是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中國的先人爲了過明白“月”,就不得不放棄了“年”的完美性,結果整出個二呵呵的“中國年”——硬是把好端端的一個“年”分成兩種過:平年十二個“月”,短一小截;閏年十三個“月”,又長出一大段。大家來看看這“二”不“二”,這不是“二”又是什麼?在古時候中國人的觀念中,月亮性屬陰,所以這種二呵呵的“年”又被稱作“陰曆年”。

西洋人的腦筋就沒這麼轉。他們要“年”不要“月”。“月”雖然跟中國的“平年”相當,也是設置了十二個“月”,可是彼“月”非此“月”:第一,其時間長度與月球繞日週期脫節,衹是大致相當而已;第二,每個“月”內具體的“日”同所謂“月相”、也就是月亮的盈虧變化毫無關聯。

西洋人這樣做,不知道是不是因爲他們太喜歡躺在地中海邊曬太陽了——同地球繞日週期、也就是太陽視運動週期相吻合的“年”,纔能體現一年當中每一天獲取太陽能量的多寡。中國人以爲太陽性屬陽,所以就把這種洋年稱作“陽曆年”。

中國人雖然以“白”爲美(要不怎麼會有“白富美”的普世追求,而且“白”還是第一位的目標),怕曬,可我小時候滿大街上還都迴盪着“萬物生長靠太陽”的歌聲。這說明了什麼?說明曬太陽是從人這種動物到人種的莊稼這些植物所必須的能源獲取形式,所以,也需要遵循太陽視運動的規律,也肯定需要體現陽曆年的“陽曆”,也就是像所謂“公曆”那樣的曆法。

年冬至那一天,我在北京大學做過一個講座,題目是“話說二十四節氣”,講稿就收錄在這本《天文與曆法》裏。所謂“二十四節氣”是個很通俗的糊塗叫法,它本來的名稱是“二十四氣”。哪一天,我談到,所謂“二十四節氣”被無知者或是有意神祕其事的人講得神乎其神,其實說透了,它體現的就是同現行公曆一樣的陽曆年。這“二十四氣”又可以合併成“十二節”,這麼一看,它就同劃分成十二個“月”的公曆更相近了。

以這樣的認識爲背景,再來審視《呂氏春秋》的“十二紀”,一個比“二十四氣”或“十二節”更加清晰的陽曆年,就忽地呈現在了我的面前——這首先是因爲把“二十四氣”或“十二節”視作陽曆年,這衹是我從性質上對它的認定,而不是古人固有的說法,可《呂氏春秋》的“十二紀”,是既明確稱“歲”,又把這一“歲”分成十二個“月”。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歲”字的狹義用法,正是古人稱謂陽曆年的專用術語。

對於大多數不瞭解古代天文曆法知識的人來說,《呂氏春秋》的具體記載,從表面上看,似乎有些凌亂,驟然之間,人們不易把握其要領。下面我用表格的形式,將其要點摘錄於下,並同時附列《禮記·月令》和《淮南子·時則》中約略與之相同的記述。一般認爲,這兩項記述都是轉錄《呂氏春秋》“十二紀”的內容。比較其間的異同,有助於我們更清楚地體會“十二紀”的性質以及後人對它的認識。

下面我來給大家逐項分析這個表格。

第一,先來看春、夏、秋、冬是什麼意思。

我說這話,大家一定覺得我太囉嗦,一年到頭,寒來暑往,春、夏、秋、冬就是四個季節的名稱,這誰都知道,還用我再多嘴說啥?現在的春夏秋冬你或許知道個差不多,但我在這裏談的是古代的情況。我想,我們在座的各位朋友,還有那些沒來這裏聽我講的人,絕大多數,還真的並不清楚古書上記述的春夏秋冬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

古人所說和古書所記的春、夏、秋、冬,實際上有兩重涵義。

其第一重涵義,是稍微多讀過一點兒古書的人就能感覺到的,那就是四季的順序是從大年初一開始往下數,正(一)、二、三月爲春季,四、五、六月爲夏季,七、八、九月爲秋季,十、冬(十一)、臘(十二)月爲冬季。不過前面已經說過了,一年可不一定衹有十二個月,因爲隔三差五地就要再另外“閏”(多)出一個月來,這樣一年就成了十三個月。那這多出來的閏月是在哪個季節呢?趕哪兒算哪兒。

這樣的四季,你初看好像也不錯,特別是史官紀事,或“春正月”,或“秋七月”,就是閉着眼睛胡寫也寫不錯。可萬一朝廷把你革職下放去種地,情況就不那麼樂觀了。前面我已經講過,不管你一年是十二個月,還是十三個月,這個二呵呵的“中國年”都無法同地球繞日週期、也就是太陽視運動的週期相吻合,這就造成了每一個月份內特定的日子,都無法同太陽視運動軌道上特定的點相對應。

季節的要義是以溫度爲核心的氣候變化和差異,決定地表溫度最關鍵的因素是當地從太陽那裏獲取熱量的多少,而這個或多或少的熱量變化,則主要取決於太陽視運動運行到了哪個地方。這樣大家就會明白,在這個二呵呵的“中國年”裏,一年四季的變化也是稀裏糊塗地說不清的事兒。

但人和社會有些活動卻不能這麼稀裏糊塗地做,於是就有了另一套被稱作“四時”的季節劃分。所謂“四時”的具體名稱雖然也是春、夏、秋、冬,可此春夏秋冬非彼春夏秋冬,這就觸及了春、夏、秋、冬的第二重涵義。

“四時”中每一時的開始時間,都與前面所說的“四季”不同。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中講述說,“立春日,四時之始也。”春、夏、秋、冬這“四時”啓始於春,所以司馬遷說立春是“四時之始”,這當然是講“春時”是從立春這一天開始算的。談到這一點,我們一定要先知道司馬遷講這個“四時之始”的前提,是把這“四時之始”當作“歲始”的一種提出來的。所謂“歲始”,在廣義上雖然也可以是指一個“中國年”的開始,但要是每一“歲”都從立春這一天開始,它指的就衹能是前面講過的那個狹義的“歲”字,也就是古人稱謂陽曆年的專用術語,即衹有上一“歲”固定結束於立春前一天,下一“歲”纔能固定地從立春這一天開始。這樣一講,大家也就明白了,“四時”衹能存在於陽曆年體系當中,或者說它是對陽曆年的時段劃分。《尚書·堯典》所說“四時成歲”,講的就是這個意思(案今本《堯典》在“四時成歲”前衍有“以閏月定”四字,這應是後世完全不懂天文曆法的人添入的錯話。“閏月”是那個“中國年”體系裏纔有的東西,同“四時”毫不相干)。

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裏講,“四時”的標準狀態,是仲春春分,仲夏夏至,仲秋秋分,仲冬冬至。這種標準穩定存在的前提,當然也不容有閏月存在,必須周而復始地每一“歲”都同一個樣。這種狀況,當然也衹能存在於陽曆年中。

我們看上面表格中仲春之月和仲秋之月的標誌性天象“日夜分”,仲夏之月的天象“日長至”和仲冬之月的天象“日短至”,正與春分、秋分以及夏至、冬至相對應,完全符合司馬遷講述的情況從而可知《呂氏春秋》中的這春、夏、秋、冬,指的正是陽曆年的“四時”而不是“中國年”裏的四季。

第二,再來看這個表格中“日在某”、“昬在某中”、“旦在某中”這些內容。

這裏我用“某”字替代的那些奇怪詞語,都是二十八宿的名稱。若是有人對二十八宿實在陌生,那麼,我們在座的年輕的朋友一定都知道黃道十二宮——黃道十二宮是西洋天文學裏的術語,指的是黃道上的十二組恆星,二十八宿則是中國古代的天文學術語,指的是黃道和天赤道附近地帶的二十八組恆星。不管是西洋的黃道十二宮,還是中國的二十八宿,它們都有一項共同的功能——這就是給人們觀測和記錄天體的運行提供坐標。因爲這些恆星是天體運行過程中不動的背景。

古人觀測地球圍繞太陽的公轉,實際上是觀測太陽的視運動,其參照的背景,就是這些二十八宿。由於地球本身自轉的關係,人們在不同時刻看到的特定方向上的二十八宿是變化不定的,所以必須規定出每天特定的觀測時刻,纔能比較所見二十八宿的不同。古人一般是選取昬、夜半和旦這三個時刻。表中“日在某”,是指夜半時刻南天正中所見二十八宿是哪一宿;同理,或昬或旦在“某中”,指的就是天剛黑和天亮前這兩個時刻觀測到的南天正中的星宿。

《呂氏春秋》“十二月紀”中從孟春之月到季冬之月的這十二個月,既然都與特定的星宿相對應,長此不變,那也就意味着這十二個月絕不可能是那個二呵呵的“中國年”的月份,它們衹能屬於一種陽曆年。

另外需要附帶予以說明的是,《淮南子·時則》在對應位置上改用的“招搖指某”,是以北斗星的斗柄在一天中特定時刻(一般是指“初昬”這一時刻,這也就是《呂氏春秋》所說的“昬”時)的指向來體現太陽視運動的位置變化。招搖本指北斗第七星,也就是斗柄最外頭那顆星,在這裏說“招搖指某”,也就是講斗柄指向哪一個方向。至於那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專門的術語稱作“十二辰”,是人們對地平圈十二等分後給每一個刻度所標示的名稱。斗柄所指十二辰的位置,周而復始地在一個陽曆年內經歷一個週期。所以,《淮南子·時則》的“招搖指某”,同《呂氏春秋》“十二紀”以及《禮記·月令》中用二十八宿標示的太陽視運動位置一樣,體現的也是基於地球公轉週期的陽曆年。

第三,同上述星相類似,表格中另一項間接具有天文學意義的內容,是諸如“東風解凍,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候雁北”之類的記述。

這些內容,用現代的學術術語來表述,講的都是“物候”。所謂“物候”,也就是在特定氣溫等環境條件下所出現的自然現象,其中像動植物生命狀態這樣的生物現象,佔據着很大比例。影響這些自然現象的最根本性因素,基本上都是氣溫,而如前所述,決定氣溫變化最關鍵的因素,是太陽視運動位置的變化。所以,這些生物現象等仍然是同太陽視運動過程中所處的特定位置具有直接的對應關係,它所體現的天文曆法意義,同前述星宿指標是相同的。《呂氏春秋》特別列出這些內容,同樣說明它所記述的“十二月”衹能是陽曆年的月份。

除了這些系統性的記錄之外,《呂氏春秋》各月之下還有其他一些零散的記述,也談到了類似的物候現象。如於季春之月“乃合纍牛騰馬遊牝于牧”,用現在通俗的大白話講,就是給牛馬配種。這配種當然是要以牛馬發情爲前提,而牛馬等動物在每一年中的發情時間都是特定的,與之對應的也是陽曆年裏特定的月日。

清嘉慶庚寅張敦仁

仿宋刻鄭玄注

《禮記》中沿襲

《呂氏春秋》的說法

第四,“十二月紀”末尾在季冬之月下記述有一段總括性的話:“是月也,日窮于次,月窮于紀,星迴于天。數將幾終,歲更始。”這等於直接講明了這十二月的陽曆年屬性。

“日窮于次”的“次”,是“十二次”。古人把天赤道帶均勻地十二等分,其每一個刻度,就是一次,合稱則爲“十二次”。具體地講,這裏所說“日窮于次”,就是指太陽視運動逐次走過了所有十二次,完成了一個輪迴的週期,而這個週期正是陽曆年的一年。

星占圖上的陽曆年

“月窮于紀”這句話,乃是直接對應於《呂氏春秋》“十二月紀”文中從“孟春紀第一”直至“季冬紀第十二”這一個“紀”接一個“紀”的排列,把這一個“紀”接一個“紀”都經歷過了,故云“月窮于紀”。

鄭玄注《禮記》,把《月令》這個“紀”字解作“會也”。東漢人高誘在注釋《呂氏春秋》時,由此進一步引申,謂“月遇日相合爲紀。月終紀,光盡而復生曰朔,故曰月窮于紀”。這顯然都是把《呂氏春秋》“十二月紀”的“月”理解成了一般朔望月意義的“月”,也就是二呵呵的那個“中國年”裏的“月”,可《呂氏春秋》的“十二月紀”講的是陽曆年的“月”,此說顯然不通。

一定要從天文意義上追求這個“紀”字語源的話,我理解,它是源於十二次中的“星紀”。十二次諸次的具體名稱,依次爲星紀、玄枵、娵訾(又写作“娵觜”)、降婁、大梁、實沈、鶉首、鶉火、鶉尾、壽星、大火、析木。“星紀”是這十二次中起首那一次,而“星纪”者,即諸星之序也,“十二月紀”從“孟春紀”到“季冬紀”那一個接一個的“紀”,正是一個星宿接着一個星宿走過來的,因而可以用“星紀”的“紀”字來代指這十二次諸星。

“星迴于天”這句話,講的是同“日窮于次,月窮于紀”一樣的意思,觀察太陽視運動所參照的背景,就是以二十八宿爲代表的漫天恆星和以十二次爲刻度的標記方式,現在轉滿了一圈,經歷了周天恆星一個遍,新的輪迴即將開始,一個陽曆年、也就是一“歲”也就過完了。

“數將幾終”的“幾”,是“幾乎”或“近乎”的意思,用更白的大白話講,就是差不多、很接近的意思。那爲什麼要這樣講呢?是因爲衹能如此,永遠也達不到那個完全等同的數——這是指一“歲”、也就是一個陽曆年的天數,這也就是我們現在常用的那個約數又1/4天。用天則大約少那麼1/4天,用天就會大約多那麼3/4天。《尚書·堯典》所說“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講的就是三百六十六天的陽曆年。

通過對《呂氏春秋》“十二月紀”上述內容的分析,我們可以確切無疑地認定,它表述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陽曆年。反過來看,也衹有明白了《呂氏春秋》“十二月紀”的陽曆年性質,纔能更爲清楚地理解“十二月紀”的內容;也衹有這樣,纔能讀懂《禮記·月令》和《淮南子》的《時則》篇。

那麼,《呂氏春秋》載述的這種陽曆年取的是多少天呢?參照《尚書·堯典》的記載,我想也應該是天。關於這個問題,需要從《呂氏春秋》十二月的設置談起。

按照我的初步推測,其情形應大致如下:

(一)孟春之月始於立春之日。《呂氏春秋》“十二紀”載述的既然是一個陽曆年,它所記述的十二月,自然要像現在的公曆一樣,同月相、也就是月球繞地的週期完全剝離。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裏講,立春是一歲和四時的始點,因而它就也應該是孟春之月的元旦第一天。

現今中國民間所說人的屬相交替於立春這一天,也就是說立春纔是一年的開始,其實就是源自《呂氏春秋》“十二紀”表述的這種年。

從另一角度看,作爲一種曆法,這也就是命相家所講的“干支曆”——後世民間通常衹是把它用於算命。所謂“命相”之學,給人推算出的社會命運雖然並不可靠(當然也有“算”對了的,但那是概率問題,你隨便怎麼說都會有說對的時候,衹是有多大概率就難說了),但若是命相師真的依法去推算,依據的就是這種每一年都是十二個月的“干支曆”,運算的曆法原理,實際上是非常科學的;若是從今天外來的公曆這一點看,也是非常“西化”的。所以九斤老太太們完全沒有必要對年輕人玩玩黃道十二宮那套把戲太看不慣。

(二)由立春是孟春之月元日這一情況類推,所謂“四立”之日中的另外“三立”,即立夏、立秋和立冬也應該分別是孟夏之月、孟秋之月和孟冬之月的首日。

(三)季春之月下的“行之是令,而甘雨至。三旬”,孟夏之月下的“行之是令,而甘雨至。三旬”,季夏之月下的“行之是令,是月甘雨三至。三旬二日”,孟秋之月下的“行之是令,而涼風至。三旬”,仲秋之月下的“行之是令,白露降。三旬”,季冬之月下的“行之是令,此謂一終。三旬二日”,這些旬日之數,都應該是當月的日數。可綜合列表如下:

前人注釋《呂氏春秋》以及《禮記·月令》和《淮南子·時則》,諸說紛紜,但都沒有能夠看破這一點;至少我沒有看到有人清楚指出過這一點。

不過我們現在看到的《呂氏春秋》的記載,顯然很不完整,而且從《禮記·月令》和《淮南子·時則》的情況來看,其闕文由來甚久,現在已無從訂補勘正。現在大致可以推斷的是,絕大多數月份的日數應該是三旬,也就是三十天。若一“歲”12個月都像這樣衹有三十天,總計三百六十天,那麼這一“歲”之中就應還有一些30天以上的月份,以容納那六天零頭。

在當前所見的文本中,其夏時的最後一個月季夏之月和冬時的最後一個月季冬之月,都是32天。這樣,還差兩天,不知是列在哪一個月裏。今傳世文本所記諸月旬日,容有舛譌,若是這樣,也就更難從中找尋到清晰的規律,以事推究。若是假定現行文本中殘存的這些諸月時長的旬日都準確無誤,那麼,我勉強可以做出的推論是,另外兩天有可能是列在季秋之月,即這個月也是32天。不過我從小就不會算數,而這一問題實際上比在這裏談到的似乎還要複雜很多,對這一說法實在沒有多大自信。

這樣的月份,特別是32天的季夏之月和季冬之月,同後世“干支曆”中那種依據“二十四氣”所劃定的月份明顯是有所差異的。這意味着完整的“二十四氣”也就是所謂“二十四節氣”還沒有形成。在這本《天文與曆法》中,我有文章推測,“二十四氣”的形成時間,是在秦始皇吞併六國之初,應該是這個暴君作爲控制天下的手段而推出的。

即使不考慮我最後談到的各個月份的具體時長狀況,通過前文的論述,我想大家也應該能夠相信,《呂氏春秋》“十二紀”載述的是一個純正得不能再純正、或者說地道得不能再地道了的陽曆年。《呂氏春秋》是呂不韋組織門客撰著的,而《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得十分清楚,這位呂不韋正是秦始皇帝趙正的生身之父,所以我纔會在這次講演的標題上寫明,這是一個屬於秦始皇他爹的陽曆年。

不過這樣的陽曆年顯然不是出自呂不韋的創製。《呂氏春秋》成書於秦王政十年,這時已經進入戰國的末期。比這再早,《尚書·堯典》裏記述的那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的“歲”,乃以“四時”組成,當然也應該是同樣性質的陽曆年,而這就是《呂氏春秋》“十二月紀”的淵源。呂不韋不過是組織門客把它寫入了《呂氏春秋》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呂不韋爲什麼要這麼鄭重其事地在《呂氏春秋》中寫入這些好像就是一本黃曆的內容?

《呂氏春秋》的“十二紀”並不僅僅是這些天文曆法性質的內容,而是在每一月份之下都繫有很多關於社會和人生的“治亂存亡之道”(《呂氏春秋·述意》)。通過前面講述的情況,我想大家應該已經理解,這“十二紀”中最爲關鍵的內容,或者說所謂“治亂存亡之道”最根本的基礎是太陽視運動的過程。它是以太陽視運動一個完整週期內“四時”變換的進程作爲通觀上下的脈絡,來展開對所謂“治亂存亡之道”的闡釋,來統攝書中所有那些“天地萬物古今之事”(《史記·呂不韋列傳》)。

在“十二紀”部分的篇末,載有一篇現已殘缺不全的《述意》,實際上相當於《呂氏春秋》全書的總序。在這裏,呂不韋以設問的形式,直接闡釋了這部書的撰著旨意,其中有下面這樣一段內容:

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爲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寧;人曰信,信維聽。三者咸當,無爲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數,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設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

這裏講的黃帝御民之術,其要義在於法天之大圜,順着這個大圜所昭示的天理“無爲”而行,就可以泯滅一切私視、私聽和私慮,臻至天下至公。那麼,這個天之“大圜”到底是什麼?通觀上下文義,顯而易見,所謂天之“大圜”的實際形態,就是太陽視運動的軌跡,而《呂氏春秋》講述的“十二月紀”的內容,則是這個“大圜”的具體體現形式。

所謂“天”和“天道”,在古人政治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後世學者在研究相關問題的時候,普遍將其看作是一個抽象的概念,這固然沒有什麼問題,可所有抽象的概念,都有它產生和依存的具體實體,所有的思想和觀念都是在非常具體的現實生活中產生的。呂不韋心中的“天”和“天道”,就是“十二月紀”體現的陽曆年。這個“大圜”,就活生生地呈現在呂不韋的眼前,不僅十分真切,十分具體,看得到,看得準,還可以順着它一圈一圈地轉。

這樣的陽曆年雖然不是秦人日常生活中行用的曆法,但也有其實際的淵源,而不會是懸空的設想,也不一定僅僅是個別專職天官奉行的業界知識。陽曆年的學術術語是“太陽年”,而我們熟知的那個二呵呵的“中國年”,可以稱之爲“陰陽混合年”。專門研究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學者,早就有人指出,《詩經·豳風·七月》和收錄在《大戴禮記》當中的所謂《夏小正》,體現的都是一種把一年分作十個月的太陽年。按照我本人的初步研究,在商朝,行用的很可能就是一種太陽年。直到周人滅商之後,周公制禮作樂,纔創製出那個二呵呵的“中國年”。這樣的看法雖然還很不成熟,但我希望能夠更加深入地思考時下通行說法中那些令我感到嚴重困惑的問題。相關文稿,就收錄在這本《天文與曆法》當中,感興趣的朋友,不妨慢慢去讀。

好了,我的話,就說到這裏。上面講的,衹是我的讀書心得,而這些心得對於那些真正的行家來說,或許都是早已清清楚楚的常識。

謝謝大家。

年8月14日晚講說於上海展覽中心

感謝很多朋友前去現場交流。當時由於時間緊張,緊略述大意,但相關內容,不易驟然理解,需要全面瞭解相關細節。

感謝《澎湃新聞》相關編輯人員的幫助,今天在《澎湃新聞》的《翻書黨》欄目上全文刊出敝人講稿全文。茲再公佈於此,《翻書黨》所刊用者爲簡化字文本,閱讀者請點擊篇末“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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