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桀骜不驯的猎人谈谈满族里的巴拉人

原满族在线公众平台曾经发过穆晔骏先生《居住在张广才岭的巴拉人》一文,在此又搜集了一些相关资料补充一下。

十六世纪末,建州女真的领袖努尔哈赤起兵,发起了统一女真之战。努尔哈赤对各部的征讨,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在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流域,在第一松花江中游一带遇到了部分东海女真人极为强烈的抵抗,在当地居民势小力孤的情况下,大部分东海女真人归顺建州,少数坚决不从,逃到张广才岭的深山中避难。归顺了的东海女真人被编入了满洲八旗,逃散的人口长期居住山中过着游猎生活,不隶旗籍,被编入八旗的其它女真部族,统一在“满洲”的名下,此后便称这些逃入深山密林中的女真部族为“巴拉人”。

张广才岭位置及走势图

巴拉人所居住的张广才岭,大部分在黑龙江省东南部,一部分向南伸入到吉林省。张广才一名(zhegensalin)源于满语,不知道的人乍一听以为是某个闯关东的汉子,其实不然,alin译音为阿林,是山岭的意思,zhegensa译音为“遮根猜”,后来汉语译成“张广才”。清康熙年间撰写的《五体清文鉴》和乾隆年间撰写的《三合便览》两书中,均将zhegensa,译为“幸头好”,即吉祥如意的意思。什么时间开始称遮根猜为张广才的呢?正确的理应为康熙年间正式叫开,原先东北地区封禁区域论就有张广才岭,但居住这里的满族猎人常用zhegensa。据满语语言研究专家穆晔骏先生研究,张广才岭是由满语口语音转而来。据穆先生的研究,张广才岭满语的文字标音为(julgensainalin),满语意为吉祥如意的山,口语讹读作为“遮根采良”。现在的“张广才岭”,其实是由“遮根采良”直接音转音译而来。居于此地的满族人把这座山称为“遮根才岭”。由于讹传及汉译标音之误,才形成了今天的“张广才岭”之称谓。

巴拉人最早是穆晔骏先生在进行田野调查时期得知的,穆先生曾于年至年间访问了67户、74人,阅读了16份巴拉人家谱,其中满文家谱7份,汉文家谱9份。

这67户巴拉人分别居住在张广才岭西麓的双城、五常、尚志、延寿、方正、通河、木兰、呼兰、巴彦、阿城、宾县等11个县。以上67户巴拉人中,有家谱的16户,情况比较详明。

有2户祖居祥根玛勒布季山,“祥根”义为寒冷,“玛勒”义为帽子,“布季”义为顶子。合起来就是冷帽顶子山。此山很可能是张广才岭主峰大秃顶子山。这两户,一户拜德哩氏,汉姓白,现居呼兰县方台乡。另一户柱甲氏,,汉姓朱,现居方正县大罗勒密乡。

有4户祖居獐光材岭,应该是张广才岭的异写,这4户有:雅哈觉罗氏,汉姓赵,现居双城县临江乡;斐莫氏,汉姓傅,现居宾县平坊乡;古里甲氏,汉姓关,现居阿城县亚沟乡;纳烈氏,汉姓那,现居尚志县亮球乡。

有1户祖居萨音巴纳延,今五常县沙河子乡山区的三人班地方,乌彦氏,汉姓王,现居延寿县清川乡。

有1户祖居珠赫密河地方,“珠赫”巴拉语义为狗鱼崽子。夹古氏,汉姓吴,现居木

兰县东兴乡。

有6户祖居乌吉山,即今玛延窝集岭,亚布力林业局的深山区。布扎氏,汉姓富,现居阿城县新乡。大氏,汉姓赵,现居通河县祥顺乡。都林氏,汉姓姚,现居方正县天门乡。赫苏甲氏,汉姓何,现居五常县小山子乡。柱古氏,汉姓张,现居双城县青岭乡。裴莫氏,汉姓刘,现居阿城县大岭乡。

有2户祖居哈达海山,“哈达海”巴拉语有两个含义,一为木头橛子,一为大鲹条鱼

。都塔氏,汉姓杜,现居阿城县平山乡。完颜氏,汉姓王,现居五常县牛家乡。

当地的旗人称他们为巴拉马(野人)(balainiyalma),也叫巴拉人。他们称旗人为卓哈(cooha),这个词就是满语"兵"的意思。

已经失散的这些满族巴拉人的习俗,同清代的旗人绝大多数相同。其中少数不同的,有的是本部落传统习俗的沿袭,有的带有金亡族衰的痕迹,有的可能打上了逃居深山后这一段艰辛生活的烙印。总之,因为张广才岭中比较恶劣的条件,巴拉人保存了不少比在正常情况下的清代满洲人更为古老的习俗。

巴拉人的服饰

巴拉人,不拘男女老少多着皮衣,夏用光板的鹿皮、冬用带毛的兽皮缝制衣裤。御寒的棉鞋,为自制的乌拉,男女的区别仅在褶上,男人穿的乌拉褶大,女人穿的乌拉褶小。男人和未婚的姑娘都梳辫子:姑娘的辫子,下半截全用皮条扎着;男人则把辫子盘在头上,不扎辫根;只有已婚的女人才留发髻,缠在头顶上。巴拉人不穿红色的衣服,也不戴有红色的饰物。因为,据他们说,常住山里的人都经验过,带红色的东西最易招惹野兽。

巴拉人的生产劳动

巴拉人的大规模的狩猎生产在冬季进行。他们的捕猎工具有萨斯哈(地弩)

、遮苏鲁(套子)、乌录(箭)、吉达(矛枪)、朱温德(对板)、改金(夹子)、改利逊(套网兜)等等。在捕猎时由阿布达(猎长)带领全村青壮年进山,为行猎顺利还带大量的狗和马爬犁,用狗来维护猎人的安全和协助猎人捕猎,用爬犁作为运输工具。捕获的猎物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供人食用的肉类动物,这类动物大量的是野猪和熊,其次是狍子和鹿;另一类是皮毛动物,这类动物是供人衣着用的,有狐、貉、獾、灰鼠、水獭、紫貂等等。他们在行猎时必须听从阿布达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个人捕获的猎物由个人占有,集体所捕获的猎物由阿布达负责平均分配。对没有捕到猎物的人,由阿布达在捕到的猎物中拨给一份。在每年冬季大型捕猎结束时,都要在山上祭祀班达玛发(猎神),由阿布达充当萨满,点起堆火,用汉楚(小锅)煮熟各种肉类来祭神,有歌有舞,还要割掉三支乌鸦的头以去不吉。然后用爬犁拉着丰富的猎物回到村里。

他们在春夏渔猎一般都由每户自己单独进行。春季大量捕获的是大雁、水鸭子和山鸡等野禽,捕获量要比冬季捕兽量小的多,这种捕猎一般都是离村庄不太远的地方进行。夏季主要是捕获冷水鱼类,捕获这种鱼类比较容易,手提拴着短线的钓饵,在河边一边行走一边垂钓可以钓到大鱼有十几斤重,小鱼有三、五斤重。

此外,巴拉人家家户户也都养猪,在冬季狩猎前都有一次祭祖活动,一般都用杀猪来祭祖,猪是每户不可缺少的家畜。肉类是巴拉人的主食,分鲜肉和干肉两种。干肉是没有鲜肉时的备用品。他们把鲜肉切成条,放在外面风干起来,吃的时候先用棒子捶,捶得松软了再放在锅上烙着吃。对于动物的心、肝、肚,常常是生着吃。据说这并不是为了省把火,那么,显然就是专为尝鲜了。日用的蔬菜多是山中的野菜,饭桌上常见的佳肴是蕨菜。他们趁春季叶嫩,大量地采集回来,用水稍烫一下,然后晒干储存起来,可以吃上一年半载。在山坡的边边角角和林间空地上,也有少许农田,种的多是豌豆和糜子。间苗、除草的工具有点像现在用的锄头,不过锄板是直的,而且是用硬质木料做的,巴拉人把它叫做达勒固。劳作时,人们手握锄杠一直朝前捅,简直就没个停脚的工夫。还有一种工具叫沙其户,形状像镐头,是撒籽时刨坑用的。这样简单的农具和耕作方法,决定了耕田的地段只能选在土质松软的地方,根本用不着地,因之也就很少使用铧犁。偶尔下山,也只是用貂、獭、狐狸等毛皮换些盐、烟、工具和黄米,而对装饰品则表现得十分冷淡。

巴拉人的商业

巴拉人的交换是比较原始的,在村落之间和村落内部是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

交换,可以用一张猞猁逊皮换来一毛落(类似升之类的量器)黄米,也可以用一张熟好的鹿皮换回两张生鹿皮。在互相交换时斤斤计较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交换成功双方都很满意。

雍正三年(年)以前,也就是阿勒楚喀副都统尚未设制的时候,阿什河的某些河段,曾是官府特为巴拉人开放的以物易物的集市。由一个村屯或两三个村屯组成一个商队,选出垛勒达(买卖长)在冬季大雪封山之际套上马或狗爬犁到阿勒楚喀(阿城)、拉林或烧锅甸子等地用皮货、鹿茸、鹿鞭、人参以及野兽肉等换回酒、黄米、粉条、盐、皮硝、铁器等等。这种交换都要受到商人很重的剥削和官方的勒索,有时还会遇到抢劫,所以巴拉人出山并不是很频繁的。当然,交易远不是等价的,他们不仅备受盘剥,而且政治上也遭排斥,他们说满语,虽然土话多了些,但按族系,他们与旗人明明都是女真人,却因为过往而不被官府视为同族。到了这时,巴拉人被官府困居山中已达百年,依旧未获清朝的谅解,对他们出山或下山活动仍然限制得很严,甚至身居山中也不准采参。

巴拉人的住宅

他们习惯于半穴居,满语叫ukdun,是一种古老的女真人房屋形式,至今在东三省某些地方仍能看到,即在地上挖个坑,坑底盘铺炕,再在坑顶盖些杂草。夏天,室内阴湿,家家炕上都要铺几张狐狸皮,据说这样既可隔潮,又能取暖。入冬以后,外出狩猎的人睡在雪窝里,这也是一种“房子”。山上雪深没腰,漫岗下,雪面被寒风旋出一层硬壳,抠出里面的积雪,雪壳便成为坚实的“屋顶”扣在四面的雪墙上,睡在这样的雪房子里,据说又挡风又暖和。也许是图希向阳吧,不管房子是什么样的构造,巴拉人的房门总是朝东开着。在乌克墩周围,围上一圈嘎满(护墙)以防止牲畜跑到房顶上把房屋顶踩漏。在嘎满外面还有一个套院墙,在院墙里有离地较高的仓房,有猪圈、马圈,在院门两旁和环绕围墙设有多处狗窝。

巴拉人在乌克墩室内供奉窝烈妈妈保子孙繁衍,消灾去病。同时还供奉火神(托恩都力),用木刻制的神像,供奉在灶门的旁边,以保护火种连续不断,全家人口都能吃上熟食,身体康泰。乌克墩是向东开门的一种房屋,室内三面是炕,西炕不准许住人,是供奉祖先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许坐。

八十年代初,穆先生在阿城县访到一位叫富勒格的巴拉人妇女。当时,她的一家人已经全在屯里住上了宽敞的大瓦房,可这位年近九十的老人,却宁愿住在特意为她在屯头盖的地窨子里。不同的只是开在地窨子上面的小窗户,是用纸糊着的,已不再像当年在山里那样,贴张薄薄的狍子皮了。

巴拉人的习俗和宗教

在妇女生孩子期间,不准在达乌克墩(即供奉神灵的乌克墩)里居住,要重建一个瓦西阿乌克墩(即生育乌克墩),地下铺上熊皮,炕上铺狍、鹿皮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妇女产期要吃鱼肉和哈什蚂,每次要喝一些拉拉粥,没有拉拉粥时要吃一些水煮的干菜,认为这可以使孕妇奶量充足。房檐上要插柳枝。如果房门上也插了柳枝,那是生了女孩;生男孩则把柳枝插在庭院的大门上,以示家人喜出望外的心意。

柳树是巴拉人视同神灵的树木。家家院里植柳奉神。除上面所说的喜事要插柳枝,遇到丧事也借柳寄哀。往屋外运死者不能走门,得从窗户抬出去,然后放进棺材里。这种棺材,实际上是根枯朽的树壳,人们把尸体用木板托着伸进树窟窿里,接着堵上两头,就算入殓了。下葬之后,要在坟包的周围撒一圈水,坟前种柳树,坟头插柳枝,俗称“插佛头”。佛头为满语fodoho的谐音,即柳树的意思。如果死了小孩,要把尸体抬"到山顶上,也放上几根柳枝,任诸山鹰和乌鸦把尸身啄光。这种葬法,在国内外其他民族中也有,惟祭以柳枝却是少见的。

巴拉人信奉萨满和观音,他们以为萨满可以除病、驱鬼,观音能主吉祥。不过,巴拉人又是多神论者,供奉猎神、火神、风神、雷神、雨神、引路神、喜神,还有一种名叫瓦力的神,是专事保护小孩的。这些神全是雕刻的木人,除猎神刻的是身佩弓箭的木头老头,其余的都是神姿各异的老太太。

他们认为各种野生动物也有各种神灵,对野生动物的猎杀也要祭神。人和神的关系,只有通过萨满才能沟通,认为萨满是可以和神说话的,任何祭祀活动都必须由萨满来进行。祭祀分为家祭和野祭两种。家祭有祭祖和还愿两种形式,不论是祭祖或是还愿都要在神柳下进行,同旗人不同的是,“巴拉人”没有索伦杆,只在院中栽一棵神柳树,不准在柳树下拴马或喂鸡、鸭、鹅、狗、猪等家禽,也不准小孩子们攀登或折树枝。家祭时一般都在夜间进行,竖起大型吊鼓架子,把大型的熊皮吊鼓吊在鼓架上,由两个人用手拉着鼓下侧的两根皮条,使鼓的铜铃发出音响,由一个人用鼓鞭敲打着,使鼓发出低沉的声音。萨满一边打着手鼓,一边大声的唱着祝词,随同的两个小萨满拿着小手鼓跟着合唱,家中的成员按着长辈和晚辈一排排地跪在地下,萨满们边唱边舞,舞唱完毕,把祭神的一大碗酒,全部倒在猪的耳朵里,猪便大声号叫起来,这时萨满鼓声急促,口中念祝神词以示对神的感谢,说明神已受享即领牲,全家对供奉的木制祖先神像叩头表示对祖先的感谢。把砍好的柳枝插在大门两边,以象征吉利。由小萨满把猪杀死,大萨满把猪血拿着向神柳下和院子周围酒血,一直酒到大门口,边洒边说“祖先们保子孙幸福,路神引路,猎神恩赏,多打野物,喜神保护,全家无灾无病,年年平安”,在洒血以后把猪毛刮掉,取出五脏,把猪砍成五块,下入神锅煮熟,然后合到一起供在神前,萨满大声念到“祖先们,领受子孙后代的祭祀,年年平安,月月平安”子孙后代再次给祖先叩头谢享。然后全村的人都来吃吉利肉,必须一次把整个猪吃完,这才算做吉利,如果吃不完要把剩下的那一部分埋到神柳的下面。

每逢家里举行拜祭,必烧按春香。这种香就是灌木叶研成的粉末,用时先在祭台上垫些灰,在灰上放些烧着的柳条火炭,随后撒上叶末,可以不断地往上撒。随风升起的缕缕青烟,散发着阵阵的叶香,这时节,确也有助于人们任情地去神思冥想。

年夏秋之交,黑龙江省博物馆的考古专家们在前张家油坊发掘金代墓葬群时,在一个小墓里曾发现有个完整的砖砌的小方台,上面还按原状堆着厚厚一层灰烬,灰堆的四角上:各放有少许禽骨,灰里不见任何杂物。看样子,这堆灰很像是金国女真人在坟前烧过按春香的遗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六百年后的巴拉人所尊奉的香火和祭仪,当是沿袭古俗,而它同金源故地的社会习俗应该是更为密合的。

此外,巴拉人尚白。人们每逢过年或是办喜事,甩的对联全是白的,而且上面一个字也没有,仅把两张光秃秃的白纸条或是白皮条贴在门框上。屋里的西墙上供着祖宗匣子,里面装着一根打了若干个结的皮条,因此又叫祖宗条子。每个结都有自己的寓意,据说家里生了男孩是要打结的,若生女孩可就免了。匣子盼下面贴“卦钱”,颜色也是白的。生孩子的人家,房门要挂条白布浪当,里面裹着一张弓、三支箭,弓上还要贴衬一块白布或是白色的皮子。

巴拉人敬狗,从来不吃狗肉。家里死了狗,特别是对看家和随猎的头狗,都得掩埋、立坟,也要插柳枝,以祈望它死后能投生到一个好地方。爱狗,甚至把狗拟人化,结成忘类之交,是女真人固有的习俗,但是巴拉人没有义犬救驾的传说。到了巴拉人的时代,女真人那种冬天在松花江上用狗拉爬犁的古风,依旧随处可见。不过,在被封闭的特殊社会环境里,狗的用场这时似乎比过去要更多了些。家家养狗成群,少则几十,多则上百,各有分工,有看家的,有随猎的,有役用的,之中各有头狗,若干,尤为主人所倚重。狗几乎成了巴拉人家庭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姑娘出嫁,娘家陪送的嫁妆里要有几条女儿称心的狗;新媳妇回门或人们外出做客都带狗护身;想不到就连看管小孩的事情;也是由狗来承担的。因为巴拉妇女可以跟男人一样从事狩猎,这与达斡尔人的风俗是不同的。当家里的成年人全都走空时,剩下的小孩便被锁在院子

里,由很多狗监护着。偶有异情,男人女人都会骑马,从猎场很快就能赶回接应。据说,狗擅离职守或渎职的现象是极少的。

家族中权力最大的人叫哈拉大,即巴拉人的族长,掌管祭祀,调解纠纷,有的也兼充萨满。族内长幼有序,行一夫一妻制,尊重妇女,关心老人,鲜有行凶、偷盗者。路遇老人要施跪拜礼;平辈相见,只须往前一猫腰一举手就可以了。两家结亲,男方得先到女方家求婚。嫁娶时,新郎要到女方家迎嫁,拜完女家的祖先、父母,才能把新娘接回本家,再拜男方的祖先和父母。老人由本地的全体巴拉人赡养。人们从小习射,家家狩猎所得,都先分给老人一份。行人一旦迷路,可以见屋就进,食宿任之;主客如同亲人,寄居多久,悉听客便。

每逢过年,从三十晚上开始,旗人家里就比平常添了不少忌讳,不管言谈举止、吃饭走路,一切都要图个吉利。然而,巴拉人在除夕之夜,却似乎有些反常,全家人都扑在房外的烟囱旁边,尽情地大哭大叫,悲悲切切,声荡夜空,听来让人心揪意乱,而又不明底里。外人遂误以为他们是怀旧心恸,因之才在年根底下这样不能自禁地哭祖宗。其实,那看来近乎唐突的举动,原来也是出于想找个吉利。按巴拉人的习俗,这叫哭沙朵马(喜神),意在用如泣如诉的哀情来感动他们心目中的喜神,以求其保佑一家人能在新的一年里都过上平安的日子。在与虎豹狼熊相依的山中,生命的安危,倒确是让人不能不时刻挂记的。

巴拉人的音乐舞蹈

巴拉人除去神曲、祝词等萨满曲调以外。也有自己的民谣、歌曲(山歌、小

调)、古词和说唱,这些都是经过一辈一辈口头流传下来的,有歌颂民间巴图鲁的,有歌颂最敬仰的先人的,有说唱民间故事的,也有同清政府军作战故事的,同时还有些是属于爱情歌曲的,也有属于对家乡热爱的歌曲,如:博依达苏苏、遮根萨岭,啊哈拉,阿哈哪。玛法哩,古鲁吉朝哈德,阿凡都哈博,乌巴德,特苏巴,纳莫,木德,木必赫勒赫,啊哈拉,啊哈哪。俄勒巴彦巴,木色孩拉埃,德更格哈达哪,泯博,胡鄙哩,布必赫,阿哈牙,阿哈哪,那依牙哈。特勒,博老舍利木克,西布苏其沾春,那哈拉,阿哈阿。阿哈。依能吉达力,嘎萨博,这德瓦集嘎库,阿哈哪,拉哈依呀哪,巴彦尼,遮根采岭,木再依达苏苏,达苏苏,拉哈依呀哪,阿哈拉,阿哈依哎。

译文:张广才岭啊,我的故乡。祖先们同野兽兵丁作战,我们才成了本地人。我们爱这个富裕的地方,那高高的山峰给了我们幸福,那清清的泉水象蜜甜,山林中有用不尽的走兽,天天有吃不完的飞禽,富裕的张广才岭,我的家乡,我的家乡。

(从歌词可以看出来,旗人在清代还挺遭巴拉人恨的)

巴拉人也有自己的舞蹈,他们的单人舞除了萨满以外并不多见,民间舞蹈大

部分都是集体舞,称为玛式达。这种舞蹈一般都在喜庆吉日进行,男女青年手拉手围着堆火跳,有时边跳边唱,有骑马的姿式,有射箭的姿式,有逐赶野兽的姿式,有前后上下拍手跳跃的姿式,有两脚擦地的姿式。一般都是跳和唱结合,有时是一个人唱大家合,有时是一起唱同时跳。

巴拉人的语言

巴拉语,是满语的巴拉方言,由于长期和旗人隔绝,受到的影响较为微弱,使

巴拉人的语言具有自己的一定独特性,语音和周边阿勒楚喀方言、宁古塔方言有一定的区别。

首先在语言上保留着清朝建国前若干女真语言的特点,在词汇上和满语其他方言用法不尽相同,在语法上的于格里还有du存在,这些属于金元时期女真语的词汇和语法特征,在满语中随着语言的演化早已不同或消失了。

由于巴拉人长期生活在深山中,偶尔出山也是接触附近的旗人,根本接触不到民人,所以一直到晚清时期,巴拉人尚且不会使用汉语。穆先生在建国后进行田野调查时,尚有一些在世的巴拉人能说巴拉方言,随着迅速的汉化,今天满语巴拉方言已经彻底绝迹。

至于满文,由于巴拉人从没入旗,也就没有接受努尔哈赤创制的满文。直到清朝后期下山与旗人共同生活后,才有部分巴拉人学习使用满文,其流传下来的满文家谱便是例证。

道光年后,柳条边封禁名存实亡,大量的关里百姓拖家带口涌入满洲大地,地方八旗组织涣散,权力日渐衰弱,巴拉人才开始逐渐离山,纷纷避阿勒楚喀副都统驻地而散居于外围。这时,似乎熟悉但又陌生的平原社会,对于他们来说犹如游进了另一个生活的海洋。而二百年前和他们分开过着截然不同生活的满洲旗人们,说着汉语抽着大烟种着苞米,已经变得那么的陌生。仅仅几十年过后,不论是巴拉人的语言,还有其他的习俗,便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今天,这些祖上曾经被称为巴拉人的女真人,都成为了满族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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