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关晓伟与陈春辉、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春辉、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关晓伟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春辉,男,汉族,年4月24日出生,江苏省启东市北新镇建西村二十组51号。身份证号:32068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春辉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陈春辉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陈春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李博博、陈祖苗责令退赔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博博、陈祖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博博,男,汉族,年3月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八珠乡马莲掌村路家湾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3。
被执行人陈祖苗,男,汉族,年1月4日出生,住德化县春美乡梁春村陈庄22号,农民,身份证号:3505260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博博、陈祖苗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博博、陈祖苗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李博博、陈祖苗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3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潘红红与党发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党发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潘红红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党发威,男,汉族,年6月2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6。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党发威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党发威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党发威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张登福与胡世贤请求人民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世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张登福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世贤,男,汉族,年10月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万安村叶掌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胡世贤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胡世贤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胡世贤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汤云龙与黄胜洪、江苏百尊建有限公司、江苏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胜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汤云龙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胜洪,男,汉族,年12月13日出生,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官庄村委官庄村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3204231213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胜洪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黄胜洪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黄胜洪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及利息。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关晓伟与陈春辉、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春辉、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关晓伟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建彬,男,汉族,年1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3206260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法人蔡建彬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蔡建彬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克吃五支没收财产一案中,被执行人克吃五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郑兴林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克吃五支,男,汉族,年6月12日出生,住昭觉县谷曲乡瓦洛乌村特西社,农民。身份证号:51343106。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克吃五支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克吃五支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克吃五支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00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苏海军与刘风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风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苏海军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风勇,男,汉族,年7月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口子队人,农民,住环县环城镇锦江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室。身份证号:62207。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风勇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风勇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风勇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与牛星斗、孙富粉、敬军宁、郭宏丽、王添才、杨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牛星斗、孙富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牛星斗,男,汉族,年6月6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镇万安村万安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6。
被执行人孙富粉,女,汉族,年2月2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镇万安村万安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牛星斗、孙富粉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牛星斗、孙富粉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牛星斗、孙富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69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苏元平与牛治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牛治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苏元平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牛治有,男,汉族,年9月18日出生,陕西省志丹县旦八镇旦八村后牛沟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106250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牛治有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牛治有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牛治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腾祥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庆阳华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庆阳华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环县腾祥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庆阳华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太昌乡街道。
法定代表人于会江,身份证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庆阳华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于会江下落并能使本院对于会江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于会江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5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张存铎与宋永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宋永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张存铎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永宁,男,汉族,年10月17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苦水掌村苦水掌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宋永宁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宋永宁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宋永宁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17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龙与苏会泽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会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王龙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会泽,男,汉族,年3月1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代掌村代掌队人,农民,住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环洲路83号1栋3单元10层室。身份证号:6220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会泽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苏会泽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苏会泽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5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希峰与苏天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天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王希峰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天怀,男,汉族,年5月6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陈掌村陈掌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天怀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苏天怀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苏天怀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苗树海与孙桂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桂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苗树海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桂元,男,汉族,年7月15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王西掌村中掌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7。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桂元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孙桂元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孙桂元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芦家湾乡宋掌村村民委员会与吴华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环县芦家湾乡宋掌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华,男,汉族,年2月7日出生,住固原市原州区北塬利明小区19号楼室,居民。身份证号:6422210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华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吴华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吴华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17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薛福军与薛东海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被执行人薛东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薛福军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薛东海,男,年2月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环县,住环县环城镇耿家沟村耿家沟队4号,农民。身份证号:6220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薛东海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薛东海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薛东海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56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施斌、张晶、施若涵、施艳、吕灵丽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杨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晓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施斌、张晶、施若涵、施艳、吕灵丽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晓,男,汉族,年2月17日出生,河南省内黄县城关镇碾头村号,农民,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花园。身份证号:41059870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晓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杨晓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杨晓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57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姚旭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姚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姚旭,男,汉族,年7月28日出生,甘肃省宁县中村镇中村村二组号,农民,住甘肃省西峰区农机公司四号楼一单元室。身份证号:6260793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姚旭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姚旭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姚旭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0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甘执悬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赵雄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雄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雄谦,男,汉族,年5月3日出生,甘肃省环县车道乡双庙村赵渠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0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雄谦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赵雄谦实施拘留的,给予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赵雄谦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117.18元。
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来源:环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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